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张林等14人获得马术项目二、三级裁判员资格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局】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342号
各区体育局:

2023年7月8日、8月-10月,我中心委托北京市马术运动协会举办了马术项目裁判员晋级培训及考核。为建立、完善和规范我市马术项目裁判员队伍,促进我市马术运动发展,为各区马术赛事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北京市马术项目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规定,经过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张林等3人成绩符合马术项目二级裁判员资格、宁辰等11人成绩符合马术项目三级裁判员资格。现请相关区体育局协助为以上人员办理二、三级裁判员证书并做好网上注册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一、符合二级裁判员资格名单

朝阳区:张  林

海淀区:林子晔(女)、路  萌

  二、符合三级裁判员资格名单

西城区:宁  辰(女)、郑欣妍(女)、齐  娜(女)

朝阳区:彭京军

海淀区:王  璇(女)

石景山区:刘  浩(女)

房山区:党  纪(女)、姜  楠(女)

大兴区:尹  强、吕  妍(女)

密云区:苏  苑(女)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
原文链接:https://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436272548/index.html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批准张蒙等4人为马术项目一级裁判员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局官网】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341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马术项目的发展,提高我市马术项目裁判员的执裁水平,培养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精通的裁判员队伍,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7月8日、8月-10月我中心组织完成了马术项目晋升一级裁判员培训考核。本次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审核,理论、实践考核成绩符合晋升条件共4人。现批准张蒙等4人为马术项目一级裁判员,请以下裁判员及时完成年度注册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丰台区:张  蒙(女)、李若冉(女)、程  靓(女)、张姝娟(女)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王虓男;联系电话:63049729)
原文链接:https://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436272545/index.html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征集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冠军赛和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各单项赛事竞赛承办意向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局官网】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331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市各单项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发现和培养更多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提高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办赛水平,逐步搭建规范的青少年赛事平台,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冠军赛(以下简称“冠军赛”)和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以下简称“锦标赛”)各单项赛事承办意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冠军赛比赛时间:2024年2月至8月

锦标赛比赛时间:2024年5月至12月

  二、比赛地点

由各申办单位推荐的符合比赛标准的各类体育场馆。

  三、比赛项目

(一)冠军赛比赛项目

田径、游泳、跳水、花样游泳、儿童体操、举重、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公路自行车、击剑、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静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高尔夫、7人制橄榄球、马术、冰壶、花样滑冰、短道速滑、滑雪。

(二)锦标赛比赛项目

田径、游泳、跳水、花样游泳、儿童体操、举重、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公路自行车、击剑、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静水、足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高尔夫、7人制橄榄球、空手道、马术、攀岩、滑板、霹雳舞、冰球、冰壶、花样滑冰、短道速滑、滑雪。

  四、比赛介绍

(一)冠军赛介绍

北京市青少年冠军赛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赛事作为检阅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平台,并作为各项目锦标赛的预选赛、资格赛与锦标赛紧密结合,起到了完善我市青少年赛事体系建立的积极作用。2024年冠军赛共设置32个项目,2571个小项,预计参赛人数17000人。

(二)锦标赛介绍

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承办。作为我市范围内各项目最高级别、最大规模的青少年竞技系列赛事,锦标赛旨在推动北京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的发展,提高并检验我市青少年竞技运动水平,加速发现、培养体育后备力量,选拔优秀后备人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锦标赛同时作为我市审批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之一。2024年锦标赛共设置40个项目,1154个小项,预计参赛人数12000人。

  五、申办条件

(一)申办单位所在地在京,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二)申办单位有完善的竞赛管理机构和运营团队,竞赛、安保、后勤人员配备充足,具备赛事组织运营能力,需有至少2人有组织过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经验;

(三)推荐使用的比赛场馆需满足各项目竞赛标准要求,包含场地大小、材质、照明、温度调节、电源、网络等设施,场地周边设有观众看台(临时或固定);

(四)申办单位准备的比赛竞赛器材及必要使用的功能房间需符合各项目竞赛规则中相关规定;

(五)申办单位需有一定的竞赛组织经费,在主办单位拨付的承办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有能力支付组织经费用以保障赛事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近三年承办过市运会、锦标赛、冠军赛等市级及以上比赛的单位优先考虑。

  六、承办经费

(一)我中心将根据年度财政经费预算向各承办单位进行经费划拨,如遇不可控因素导致经费增加,各承办单位需补贴部分竞赛组织工作经费,并制定合理适度的承办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办法。

(二)我中心拨付的竞赛承办经费需专款专用,并对承办经费的取得和使用的合法权、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市级预算经费无法转移支付至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有承办意向的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可接受下拨经费的单位、协会联合申办。

  七、申办单位权益

(一)可享有赛事共同承办单位权益;

(二)可享有经授权的赛事市场开发权;

(三)可享有经授权的赛事宣传推广权。

  八、申办材料提交

申办单位需提交的申办材料如下:

(一)赛事承办意向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办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办单位简介、近三年承办市级以上体育赛事业绩情况介绍(含以往业绩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公章),如申办单位为企业单位需提交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纳税和社保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文件);

(四)赛事竞赛组织工作方案初稿,赛事安全工作方案初稿,赛事应急预案初稿;

(五)申办单位关于比赛场馆、竞赛器材、功能用房等硬件条件的简要说明,体育场馆如非申办单位所有或无运营权,须提交场馆所有单位出具的确认函件;

(六)提供赛事竞赛运营团队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组织结构、人员规模、人员构成等。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团队的专业资质、从业经历、参与成功案例等;

(七)申办赛事的承办经费预算说明。

请有意申办冠军赛、锦标赛两项赛事的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原件报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奥运项目管理一部(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2号楼404室)

附件:1.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市级体育赛事承办意向书

2.2024年北京市青少年市级体育赛事经费预算表(模板)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436267341/index.html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加强全市端午节及暑假期间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局官网】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202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级体育组织,各有关单位:

随着端午节及暑期的即将到来,本市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全民健身热情高涨。但高温、强降水等容易出现的极端天气,给办赛和参赛带来了安全风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全市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健康快乐生活的需求,切实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康的社会氛围,现将加强全市端午节及暑假期间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守牢安全底线。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在赛事筹办和举办过程中务必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树立“一失万无”的风险意识,主动研判办赛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切实把防范化解体育赛事活动重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

  二、压实主体责任,安全规范办赛。

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和我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督促属地单位、参赛单位、观众等严格遵守办赛指南、参赛指引、安全防范要求、赛场行为规范等相关要求。坚持“办人民群众满意的赛事”的理念,配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完善“熔断机制”,提高赛事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赛前,主动在全市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平台(www.bjcac.org.cn)上公开赛事名称、时间、地点、主承办方等基本信息。如赛事活动取消或延期举办,及时进行信息更新。

  三、强化行业监管,排查风险隐患。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赛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一刻也不能放松”的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气象、消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并进行动态调整,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检查。加大对水上运动项目、高风险项目赛事活动和青少年、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赛事活动的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赛事,在整改到位、消除隐患之前暂缓举办。

  四、加强风险研判,提高应急能力。

围绕高温、暴雨、强日晒、强风等天气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完善赛事活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户外运动项目要合理选择赛事活动举办地点,有效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强对溺水事故的预防,配备充足医疗及救援力量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风险处置能力。对赛中的餐饮制作、配送等环节严格把关,注意食品存放、饮用区域的环境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青少年、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参赛的健康运动知识宣传教育,告知赛事相关风险并做好医疗急救等服务保障。建立健全“熔断机制”,在赛事举办过程中发生极端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时间商有关方面暂停比赛,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326137100/index.html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马术锦标赛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局官网】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79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马术锦标赛将于2023年4月30日在北京国发马术俱乐部(盛装舞步)、5月13—14日在上林马术中央公园(场地障碍)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马术运动协会承办。

现将竞赛规程下发,请各区体育主管部门予以充分重视,按时积极报名组队参赛。

附件:1.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马术锦标赛竞赛规程

2.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马术锦标赛报名表

3.参赛承诺书

4.运动员自愿参赛声明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 http://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326063068/index.html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体育交流工作要点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局官网】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56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京体办字〔2023〕1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研究制定了《2023年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体育交流工作要点》。

现印发各有关单位,请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共同为促进全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体育交流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2年2月17日
2023年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体育交流工作要点
  根据2023年北京市体育工作要点计划安排,今年全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体育交流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体育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全民健身典范城市和国际体育名城总体目标,不断推动我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体育交流事业蓬勃发展。

  一、夯实赛事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进发布《北京市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努力推动形成市、区、协会多级协同的赛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好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信息平台,持续推进赛事信息公示,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创新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试点场景工作,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以精准高效监管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赛风赛纪管理,严禁变相审批、违规收费、违反体育道德、利用体育赛事从事赌博活动、违规使用兴奋剂等问题发生,维护全市体育赛事活动良好秩序。

同时,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确保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加强对各类赛事活动的评估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和“熔断”机制,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整改到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不断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规范赛事活动有序开展

统筹完成2023年度裁判员注册工作,加强全市裁判员队伍日常管理,推进裁判员互联网注册管理系统深度应用,创新裁判员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大裁判员队伍建设“放管服”力度,协助指导各市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完成裁委会成立、改选工作。

持续加强裁判员培训工作力度,做好裁判员日常培训和晋级培训,不断提升裁判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市、区两级合作,注重二、三级裁判员培养,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基础。规范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注册管理、培训考核及赛事选派等工作,积极推荐北京裁判员参加国际、全国性赛事执裁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公平、业务精湛、技能全面的北京籍裁判员队伍,为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赛事服务与监督作用筑牢根基。

  三、积极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激发赛事市场活力

扎实推动北京马拉松、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国际长跑节—北京半程马拉松等我市传统品牌体育赛事提质升级;做好国家级赛事承办工作;深入推进体教融合,结合新全运周期发展要求,共同整合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对接市级各项体育赛事,打造区级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扩大青少年体育赛事供给。办好北京市第二届冬季运动会、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冠军赛等青少年综合性赛事活动。加快丰富攀岩、滑板、霹雳舞等新兴体育赛事活动载体数量。

充分利用北京优质的体育场馆资源,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开放办赛的理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赛事活动承办,鼓励赛事主办方创新组织形式、拓展比赛项目,举办高水平国际和国内商业体育赛事活动,打造更多体育消费场景,丰富人民群众体育文化生活,促进体育产业加速融合发展,助力首都“两区”建设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四、积极申办引进高水平赛事,加强国际体育交流合作

扎实做好后冬奥文章,落实场馆赛后利用计划,充分发挥北京“双奥之城”的独特优势,深化与国际体育组织、国家级项目协会间的良好对接合作关系,积极申办国际雪联单板及自由式滑雪大跳台世界杯、国际雪联高山滑雪世界杯、国际滑联世界花样滑冰大奖赛、国际雪车联合会雪车世界杯、国际雪橇联合会雪橇世界杯等顶级冰雪赛事。

不断加强与各国际友好城市及港澳台地区之间体育交流合作,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行扩大,立足地区优势,吸引更多国际体育组织、赛事联盟、商企等落户北京;坚持长久持续放大冬奥效应,与世界共享北京冬奥成果,扩充北京国际体育“朋友圈”,积极助力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向世界讲好北京体育故事,为推动大国体育外交事业发展做出北京贡献。

原文链接:http://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326038808/index.html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局官网】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8号
各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规范市级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管理工作,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市级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1月31日

北京市市级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规范市级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管理工作,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级体育竞赛裁判员,是指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的、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一级(含)以上裁判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市竞赛交流中心)委托各市级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市级协会)举办的市级裁判员日常培训和晋级培训,不包括协会自行组织的其他培训。

第四条  培训工作以提升裁判员能力素质水平,打造高质量裁判员人才梯队,助力首都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促进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为宗旨,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统一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  培训工作要求

(一)日常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8学时,参加人员范围为本项目所有一级(含)以上注册裁判员(一级裁判员必须参加),由市级协会发布培训通知。

(二)晋级培训原则上每两年一次(特殊情况除外),每次不少于16学时,参加人员范围为本项目符合条件的二级注册裁判员,由市竞赛交流中心发布培训通知。

(三)培训工作由市级协会负责组织,内容涉及国家和北京市裁判员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体育运动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等。授课教师原则上应为本项目国家级(含)以上裁判员。

(四)晋级培训的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培训工作流程

(一)计划编报。每年8月,各市级协会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下一年度培训计划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原则上不得调整。

(二)提交方案。每年1月,由市级协会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组织方案。

(三)签署协议。收到培训组织方案后,由市竞赛交流中心与市级协会签署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四)组织培训。由各市级协会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及组织方案安全、有序、规范组织实施培训。

(五)培训审定。在培训结束30日内,由市级协会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总结、签到表、师资费签收单、经费支出明细、推荐报名表等)。

(六)拨付经费。经审定后,由市竞赛交流中心根据经费拨付标准及实际培训情况向市级协会拨付培训经费。

第七条  培训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培训经费标准由市竞赛交流中心根据《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7〕1389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以年度财政审定结果为准。

(二)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未按时提交培训计划或无故未按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的市级单项协会,本年度及下一年度不再拨付培训经费。

(四)鼓励市级协会创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开展培训,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五)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第八条  监督与考核

(一)市竞赛交流中心将对各市级协会的裁判员培训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

(二)各市级协会应当于每年12月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本年度裁判员培训工作总结(包括培训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培训成效、问题建议以及下一年度培训计划等)。

(三)市竞赛交流中心将结合裁判员培训满意度调查,对各市级协会培训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市竞赛交流中心责令整改,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各市级协会可以按照本制度,结合本协会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培训工作和经费使用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326026555/index.html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关于石杏杰等12人获得马术项目三级裁判员资格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局官网】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18号
各区体育局:

2021年12月3日—5日,我中心委托北京市马术运动协会举办了马术项目裁判员晋级培训及考核。为建立、完善和规范我市马术项目裁判员队伍,促进我市马术运动发展,为各区马术赛事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北京市马术项目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规定,经过考核工作小组审核,石杏杰等12人成绩符合马术项目三级裁判员资格。现请相关区体育局协助为以上人员办理三级裁判员证书并做好网上注册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西城区:石杏杰(女)、王  龙、张  林、王柯懿(女)

朝阳区:王振杰

海淀区:熊丹沐(女)、胡  博、林子晔(女)、宋  纳(女)、路  萌、李  勍(女)

昌平区:李晋渝(女)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2月2日
原文链接:http://tyj.beijing.gov.cn/bjsports/zfxxgk_/tzgg40/326028429/index.html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转自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网】
京体竞管国交字〔2023〕3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市级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我市体育赛事活动报告制度,加强全市体育赛事活动信息收集和公开,促进体育竞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职能,现就做好2023年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统筹体育赛事举办,优化赛事项目布局,加快实现各有关部门、各层级和各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和统一应用,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动态监管,合力推进健康北京建设规划,助力建设国家全民健身典范城市和国际体育名城的目标。

二、赛事信息登记范围

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级别、各项目的体育赛事。

三、赛事信息登记内容

(一)必填项

1.赛事年度

2.赛事项目

3.赛事性质

4.赛事种类

5.赛事级别

6.赛事资金来源

7.赛事名称

8.赛事时间

9.赛事地点

10.是否征得比赛场所属地同意

11.赛事规模

12.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13.赛事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14.赛事运动员情况

(二)选填项

1.赛事协办单位

2.赛事简介

3.赛事代表图

4.上传附件

四、赛事信息登记方式

(一)登记平台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网站—赛事管理—赛事登记页面(网址链接:www.bjcac.org.cn/user/#team)

(二)登记时间

2023年全年性工作。办赛单位需要在比赛开始前至少30天进行赛事信息填报。

五、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标准

(一)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照《北京市体育赛事登记工作指南》(见附件)。

(二)赛事信息登记报工作原则由主办单位进行,由承办单位代为申报的赛事均须经主办单位授权后填报。

(三)填报数据只作为体育行政部门进行体育赛事监管的工作依据,不作为体育赛事举办的审批依据。

(四)办赛单位确定办赛计划后即可进行信息填报,填报内容需完整,赛事时间、赛事地点等信息有调整应及时进行更新。

(五)体育赛事名称应符合《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中可以使用“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名称。未经北京市体育局相关部门确认,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京津冀”“北京”“全市”“首都”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六)鼓励办赛单位在“赛事简介”中公开竞赛规程、参赛条件、奖惩办法等内容,并利用平台及时发布赛事公告、赛事新闻、精彩图集、视频锦集、赛事成绩等,方便群众了解相关资讯。

(七)在赛事信息公示审核阶段,填报单位应配合审核部门的要求及时上传相关补充材料。

(八)按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需要审批的赛事,请主办单位参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赛事信息登记工作要求

(一)合理规划,准确填报。各办赛单位要优先考虑能够突出首都特色、与冬奥遗产赛后利用紧密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明确专人落实,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把关,保证准确齐全、数据有所依据。

(二)广泛宣传,完善服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协会要对赛事登记工作进行积极动员,鼓励、指导本辖区、本系统的各类办赛主体及时做好赛事登记工作。同时,为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三)积极组织,规范办赛。各办赛单位要根据竞赛规则、办赛指南等规范要求,明确办赛的责任分工,加强赛事组织管理,完善风险评估、“熔断”机制等,维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比赛安全举办,体现北京“双奥之城”应有的办赛水平。

七、赛事信息公示审核职责

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负责赛事信息公示审核工作;区级体育赛事,由各区体育局负责赛事信息公示审核工作。审核单位要以赛事信息公示为抓手,加强与各办赛单位的联系,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附件:北京市体育赛事登记工作指南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jcac.org.cn/a/detail/1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