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体竞管字〔2021〕37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市级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全市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管理,全面掌握、监督、管理好在京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促进我市体育竞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推进2021年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通过开展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统筹在京举办的体育赛事,优化项目布局,努力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为助力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二、赛事信息登记范围
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级别、各项目体育赛事。
三、赛事信息登记内容
1.赛事名称;
2.赛事时间;
3.赛事地点;
4.赛事性质、类别、级别;
5.赛事经费来源;
6.赛事规模;
7.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名称及联系人;
8.赛事运动员情况;
9.赛事其他信息。
四、赛事信息登记方式
(一)赛事信息登记网址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网站赛事管理—赛事登记页面(www.bjcac.org.cn/user/#team)。
(二)赛事信息登记时间
2021年全年。
五、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标准
(一)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项体育赛事均需进行赛事信息登记。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照《北京市体育赛事登记工作指南》(见附件)。
(二)赛事信息登记报工作原则由主办单位进行,由承办单位代为申报的赛事均须经主办单位授权后填报。
(三)此数据只作为市级监管体育赛事的工作依据,不作为体育赛事举办的审批依据。
(四)赛事信息登记工作为2021年全年性工作,办赛单位需在比赛开始前至少15天进行赛事信息填报。
(五)填报单位原则上应在赛事所有信息确定后开展该项工作,登记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填写“待定”、“未知”等叙述模糊内容。
(六)体育赛事的名称应当与实际内容一致。未经相应的国际体育组织确认,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确认,体育赛事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未经北京市体育局相关部门确认,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京津冀”、“北京”、“全市”、“首都”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七)如赛事为需审批赛事,请办赛单位比照相关办法另行上报。
六、赛事信息登记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准确登记。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落实,对申报的体育赛事信息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把关,保证准确齐全、数据有所依据。优先考虑能够突出首都特色、与筹办冬奥紧密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不断完善我市体育赛事布局。
(二)积极组织,保证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合理控制赛事规模,自行办理赛事相关手续,并做好竞赛组织、安全保障、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医疗急救服务和保险等工作,确保比赛安全举办,体现北京市应有的办赛水平。
七、赛事信息公示审核职责
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负责赛事信息审核公示工作;区级体育赛事,由各区体育局负责赛事信息审核公示工作。附件:北京市体育赛事登记工作指南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6日
以上文章内容转自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Gqf_Q73ON0SFJUMlbGYLfw